城市管廊工程监理资质规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为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的重要基础设施。为确保城市管廊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对从事城市管廊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资质要求和规定。
一、资质条件
1. 企业资质:承担城市管廊工程监理任务的企业需具备相应等级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申请相应的监理资质等级。
2. 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管廊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并且需要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3. 质量管理体系:企业需建立并实施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业务范围
1. 勘察设计阶段:参与或负责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施工准备阶段: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协助建设单位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参与施工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施工阶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参与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 竣工验收阶段: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审核竣工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合格为止。
三、法律责任
1. 对于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而擅自开展城市管廊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四、监督管理
1. 国家住建部负责全国范围内城市管廊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该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
2.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市场准入条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制度。
3.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