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自2017年起,温哥华对全年空置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房产征收空置税。根据市政府规定,业主应按照房产估值的1%纳税。
华盛顿特区也实施类似的空置税政策。据华盛顿税收与收入办公室(Office of Taxation and Revenue),纳税金额视房产估值而定。就普通空置住房而言,每100美元的估值须征税五美元;对于弃管物业,每100美元的估值须征税10美元。华盛顿特区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 of Paul D. Hunt创始人Paul Hunt表示,该项税收旨在防止空置房屋因无人照管而荒废。
但不同于温哥华,在华盛顿,空置房屋的界定并不取决于闲置时间的长短。根据规定,业主可自行将一处房产登记为“空置”状态,也可由消费者和监管事务部(Department of Consumer and Regulatory Affairs,简称DCRA)进行认定。DCRA负责查验房屋状况,并对空置物业进行年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