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港外交人员会见香港官员和其他社团人士须得到中国外交部批准
根据香港《南华早报》周一(9月28日)最新报道,《南华早报》获悉,美国驻港外交人员在与香港政府官员或香港教育机构和社团人员会面前,必须获得中国外交部的批准。此举是中方针对美国限制中国驻美外交官的报复行动。
根据《南华早报》取得的内部文件,中国外交部规定“美国驻香港总领事丶其继任者或其代表,在访问任何中国地方政府设施或机构人员之前,必须事先取得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核准”,限制范围包含官方丶私人丶社交及视频会议,以及与“任何中国公立或私立教育机构丶社团及其所属人员”的会面。